1、本宽带安装范围为上海市全市,仅限个人/家庭用户办理。优先适用于光网覆盖区域,若所在小区无电信宽带资源或者有宽带资源但不能达到本套餐约定速率的则不能参加本次活动,最终以实际业务开通为准。
2、本套餐限新用户办理,同名同址下仅限一根电信宽带。一个用户名下最多安装5根电信宽带。
3、套餐包含的宽带使用期限结束后: 若客户不再使用本套餐,可至营业厅办理营销活动解除,本套餐变更和退订次月生效。客户可选择参加所在时刻有效的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推出的其他宽带营销活动;若客户不再使用宽带业务,请务必提前(或到期前一个月内)至营业厅办理宽带业务注销(拆机)。若客户未办理业务变更或业务注销(拆机)手续的,在客户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不得擅自终止客户的通信服务,将继续按本活动说明约定的宽带基本费向客户提供通信服务。预付费客户需按先付后用的原则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充值使用(根据入网套餐类型一次性充入相应的 6 个月/12 个月/24 个月宽带月基本费),避免次月 1 日扣费不成功欠费停机影响使用。若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不能向客户提供本活动说明约定的套餐,有义务提前一个月通知客户终止套餐优惠。
4、已参加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其他宽带营销活动,且仍在活动协议期内的客户,不能参加本活动。
5、在套餐包含的宽带使用期限内,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不提供宽带停机保号和过户服务。
6、在套餐协议期内,客户如办理宽带业务注销(拆机)或变更入网套餐类型,均视为退出本营销活动。客户应结清之前的费用,并根据所选套餐支付提前退出违约金,违约金计算规则:剩余协议期为 6 个月(含)以下的,收取 1 个月月基本费;剩余协议期为 6 个月以上的,违约金=剩余协议期月份数/12(向上取整)*2 个月月基本费(客户参加各类活动对违约金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参加半年付套餐的,月基本费按半年套餐费/6计算(向下取整到元);参加一年付套餐的,月基本费按年付套餐费/12 计算(向下取整到元)参加二年付套餐的,月基本费按二年付套餐费/24 计算(向下取整到元)。
7、参加本活动,若网络需要,客户可免费使用接入设备一台。该设备产权归属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客户应当妥善保管并使用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为其免费提供使用的终端设备,因客户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客户向中国电信上海公司赔偿与损坏设备等值的金额。未经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同意,客户不得将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免费提供的设备转借﹑出租﹑出售或赠与他人,也不得将上述设备用于非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提供的业务中,一经发现,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有权终止提供宽带服务。当客户办理宽带业务注销或因欠费等属于客户责任的原因导致宽带被终止提供服务(拆机)时,须归还该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完好可用或者向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全额支付已领用的设备费用(家庭网关:215 元/个,光网络终端(ONU,适用于FTTH 接入客户)360 元/个)。